第一章
偏僻荒凉的山上,有块空旷的土地专门办理丧葬事宜,从远处缓慢的靠近,不由自主的便能感受到严肃死寂的氛围。
「知道了,妈,你别催了。」杜若琳单肩背着包包,边左右张望边往前走。
「若琳,记得不可以吵闹,姨婆那边肯定有很多亲戚,要保持礼貌,知不知道?」杜妈妈在电话线的那一头反覆叮咛。
「我跟他们又不熟,当然会很安静。」她选择站在角落,不想与人太亲近。
老实说,她跟这位死去的姨婆根本没见过面。听说这位姨婆很富有,许多远房亲戚都妄想沾点好处,得到些许遗产,她的父母虽然没有贪念,但是担心被骂不孝,又不好意思亲自出面,才会派她这个晚辈做代表。
「妈,你说姨婆很有钱,是真的吗?」她怎么看都觉得奇怪,还以为会是多么盛大的场面,可是数来数去,也不过六个人罢了。
「我骗你干嘛?你讲话小声点,别被人听见,传出闲话可就不好了。」杜妈妈很紧张。
「好啦!我的手机快没电了,先挂了。」杜若琳按下结束键,将手机收进外套口袋里。
这时,一名妇人朝她走了过来。
「呃……嗨!」杜若琳根本不晓得如何应付这种场面,按理说,应该表现出伤心欲绝的模样,可是她跟姨婆真的很不熟。
「我没见过你。」妇人微笑的打量着她。
「嗯,因为我跟我爸妈平常比较忙。」真是尴尬,妇人要是说见过她,才真的见鬼了。
妇人看她有些怕生,好心的询问,「要上香吗?张先生平常很少出门,封闭太久,也跟许多人生疏了,很多亲戚都推说没空来,你这年轻女孩肯来看他,也算很有心了。」
「嗯。」杜若琳装乖的点头。
妇人转身,拿取物品。
她偏着头,怎么想都觉得不对劲。
这位妇人刚才说什么?张先生?
她记得姨婆不姓张,而且怎么样也不该称之为「先生」吧?
突然,一个不祥的念头浮现脑海,杜若琳缓慢的抬起头,望向前方那张死者的照片,一滴冷汗自额头滑落。
该死!照片上是个中年男子,而不是她那白髮苍苍的姨婆。
可是刚才妈不是说进来之后左边第七个位置……呃……还是第一个?
哎呀!反正绝对不是现在这里就对了。
赶快逃跑吧!被发现就惨了。
看见妇人手里拿着香,转过身子,杜若琳再也顾不得礼貌,大声说道:「我……我先去接个电话。」然后大步跑开。
她太慌张了,怕被人发现她闹的笑话,一时没察觉有个高大的男人正往这头走过来,一头撞了上去。
「啊,对……对不起。」她整个人往后踉跄,但是管不了那么多,连忙道歉,然后低着头离开。
张澈不悦的蹙起眉头,像是沾到了灰尘,用力拍打肩膀。
「你还好吗?有没有哪里受伤?」站在他身后的中年男子紧张的询问。
「没事。」他推了推被撞歪的墨镜,往前踏一步,脚底的异物又让他缩回脚。
他弯身捡拾起贴满花俏水钻的手机,看来是刚才那个冒失女人掉的。
「现在该怎么办?」中年男子转头,那个女人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,总不可能在这么严肃的地方大声唿唤吧?
「先这样吧!」张澈果断的说,将手机收进裤子的口袋,大步往前走,最后在一张与他有着相似脸孔的照片前停下脚步。
父亲,我回来了……他默念着,哀伤让他的心情沉入谷底,犹如他墨镜底下的幽眸,深沉得让人无法探究其中。
在南韩,几乎没有人不知道张澈这个人。
他不算是偶像明星,也没演过戏剧,但是从七岁开始就被誉为音乐神童,现年二十八岁的他已经是音乐界的天王级人物,擅长古典乐钢琴演奏,一直以来,每一场独奏会都座无虚席,甚至有许多明星是他的粉丝,对他崇拜得不得了。
对,张澈擅长独奏,不曾参与乐团演奏,这点跟他难以亲近的个性是一样的道理。
而这位天王此刻正在房间里收拾行李,让一旁的经纪人金俊元紧张得快要疯狂。
「张澈,你真的不留在韩国了吗?」他真的很想把张澈放进行李箱的衣服全都拿出来,挂回原处。
虽然张澈跟他签的合约已经期满,可是他还不想让张澈离开啊!
「嗯。」张澈冷澹的回应,手上的动作没停止。
「老天!」金俊元无奈的来回踱步,「你真的怪怪的!一年前你父亲过世后,你整个人都变了,说什么要去台湾过简单的生活,瞧瞧你的外表,根本不是当小人物的料!」
张澈莫名其妙的瞅着他,因为他夸张的言词而忍俊不禁。
「我从来没说过我想出名。」
甚至他热爱现代乐胜过古典乐,这一点也没有人知道。
「偏偏你帅到爆,身材好到爆,又超会弹钢琴,在韩国有什么不好?大家都喜欢你啊!」金俊元心知肚明张澈不会改变主意,还是忍不住发牢骚。
「别啰唆了,看你是要跟来,还是留在心爱的韩国,我不勉强。」张澈并不自私,金俊元很照顾他,也是富有责任感的好经纪人,待在韩国,就算没有他,也能胜任下一位签约者。
「我要跟!我当然要跟!」金俊元以为要被抛弃,赶紧声明,「你别想把我丢在这里,我只是不懂,你为什么会挑台湾?是因为你父亲的关系吗?」
「不完全是。」张澈澹澹一笑。
「哦?该不会你的秘密情人在台湾吧?」金俊元开玩笑的说。
张澈露出诡谲至极的暧昧神情,「对,我的女人在台湾,所以我得过去。」
「什么?是真的吗?」金俊元既震惊又纳闷,这一年来,张澈每回接受採访,都坦承已有心上人,但是每天与张澈相处至少十二个小时的他根本连个鬼影子都没瞧见,简直怪哉。
张澈露出神秘兮兮的笑容,不打算多说,右手伸进口袋里,充满眷恋与期待的抚摸着外壳佈满水钻的手机。
他的秘密情人就藏在这支手机里,而他很快的就要飞到她身边,用力的抓住她了……
纤细的手指在键盘上敲下最后一个字,杜若琳就像洩了气的气球,瞬间变得软绵绵,几乎是用爬的爬到床上,连续二十四个小时操劳过度的眼睛终于得以安然的闭上,好好的休息。
铃……铃……手机铃声响起。
想也知道是出版社打来的,可是她一点都不想移动身体,尤其这几天对面的房子一直在施工,比起敲敲打打的嘈杂声,手机铃声算很温和了,说是催眠曲也不为过。
叮咚,叮咚……这次编辑换在即时通上敲她。
「唔……」她不耐烦的微蹙秀眉,随手抓起棉被,覆盖自己的脸。
真是够了,虽然身为写言情小说的作家,生活很自由,但是赶稿的时候也会累死人,好吗?
不行!她好不容易终于可以好好的睡一觉,就是要像口香糖一样黏在床上,死都不愿意起来。
啾……啾啾啾……啾……啾啾啾……门铃声紧接着响了起来。
「老天!」她摀住耳朵,想假装自己是聋子,什么都听不到。
铃……铃……
叮咚!叮咚……
啾……啾啾啾……啾……啾啾啾……
这简直是一场噪音大合奏,而且谁也不让谁的响个不停,气得她从床上跳起来,关掉手机,拔下电脑插头,然后杀气腾腾的冲向大门,要看看到底是哪个傢伙选在这种时候扰人睡眠!
「谁啊?」她像头髮火的母狮子火爆的开口,同时打开门,随即看见一张帅到掉渣的俊美面孔,霎时忘记闭上嘴巴,怀疑自己在作梦,并暗暗发誓,自己的社交圈不曾出现这么帅的男人。
「我吵到你了吗?」张澈面无表情,只有微僵的嘴角洩漏不自在的情绪。
「不……」连声音都好有磁性啊!
「没有就好。」他递出一个小纸袋,「这几天打扰你了,我是对面新开的餐厅的老闆,这点小心意希望你笑纳。」
杜若琳接下纸袋后,下意识的瞄了眼袋子内部,好像是手工饼干。「谢谢。」
「还有这个。」他又拿出一迭餐券,「这是给邻居的福利。」
「这么大方?」这算是从天上掉下来的礼物吗?她翻着手里的餐券,足够让她白吃白喝一个月左右,于是忍不住发问,「这样不会亏本吗?」因为她真的会很不客气的把所有的餐券用完喔!
「不会。」张澈露出微笑。只要她能来,要他印一百本餐券给她都不成问题。
「老天爷,你……」太……太刺眼了,他毫无预警的一笑,简直是超强闪光啊!
「怎么了吗?」她生动的表情让他的语气更加温柔。
「没事,嘿嘿……」杜若琳干笑着,总不能告诉人家,她在发花痴吧?
正想着该说什么祝贺生意兴隆的话,突然瞄到自己光裸的脚趾,她才勐然想起自己此刻的模样……
「对了,我……」
「抱歉,我尿急。」砰的一声,她狠狠的关上门。
张澈整个人愣住,站在门外,久久无法回神。
他……做错什么了吗?
「啊……」杜若琳一路尖叫着跑进浴室,看到镜子里映照出的模样,叫得更凄厉了。
稻草般蓬松的乱髮,活像被揍两拳的可怕黑眼圈,超幼稚还洗到泛黄的米老鼠睡衣……她真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如此邋遢,而且还少根筋的站在一个帅到无法无天的美男子面前。
这时,摆在床头的手机又发出铃声。
她迅速扑到床上,接通手机,立刻哇哇乱叫,「妮妮,怎么办?怎么办?」
「什……什么东西?发生什么事了?」编辑严妮妮本来想骂人,却被她慌张的语气吓到了。
「我好难过……」杜若琳扁着红唇。
「到底怎么了?遇到坏人了吗?你刚才不是在赶稿吗?」
「不是坏人,是大帅哥,一个超级帅,比我的男主角还要帅的大帅哥,可是我竟然像个乞丐一样的站在他的面前,我真是不敢相信,呜呜呜……」
好半晌,电话线的那头保持沉默。
「妮妮,你有听到吗?我说我……」
「我知道,不用重复一遍。」严妮妮很冷静的回应。
「那你怎么还不安慰我?」她是真的好伤心啊!要知道,她活了二十四年,写了无数的俊俏男主角,也不曾在真实人生里遇到如此撼动她内心的美男啊!
「安慰你?」严妮妮冷哼一声,认为她根本是无病呻吟。「我问你,稿子写完了没?」
「写完了啦!」快给她安慰啊!
「为什么我没收到?」
「因为我还没寄啊!哎哟!先不管那个啦!妮妮,我跟你说,刚才那个男人真的超帅的,那双眼睛、那个鼻子、那张嘴巴……跟我小说里的男主角好像啊!」
「杜若琳,你还没清醒,在作梦吗?」
「我也很希望自己是在作梦啊!真无法相信我竟然会这样丑丑的面对他……可是我又不想是在作梦,因为他真的好帅……」
「杜若琳,你给我闭嘴,限你一分钟之内把稿子寄给我,不然我就诅咒你下次见到他的时候,正好被狗追咬,掉进水沟里,外加满脸狗屎。」严妮妮忍无可忍,用力挂断电话。
听见嘟嘟的声音,杜若琳惊恐的盯着手机,脑海里立刻浮现严妮妮诅咒的画面,吓得赶紧扔开手机,用最快的速度插上电脑的插头,将稿子寄了出去。
她打死都不想再次丢脸了!
杜若琳觉得自己好像变成偷窥狂了。
她租赁的屋子在二楼,帅哥开的餐厅就在她家对面的一楼,只要走到阳台上,就能将餐厅的门面一览无遗。
帅哥给她的纸袋里还放了一张名片,上面写着「秘密.人文餐馆」几个大字,还有帅哥老闆的名字叫张澈,她总觉得这名字有点熟悉。
虽然有一大迭餐券等着她去白吃白喝,但是只要想到自己给人家的第一印象如此邋遢随便,她就少了点勇气踏进餐厅大门。
于是,只要是不写稿的时间,她几乎都耗在阳台上,也有了一些发现。
虽然经过大翻修跟整顿,但是餐厅似乎只有一层楼,一般刚开幕的餐厅都会做些优惠活动、打打广告,秘密.人文餐馆却显得异常低调,不但没有广告,也没看到祝贺的花圈花篮,地点位在巷子内,本来就不太显眼,几天下来,光临的顾客更是少得可怜。
这时,天空下起濛濛细雨,放眼望去是一片灰色,杜若琳摸了摸平坦的肚子,感觉有些飢饿,不过实在不想骑着小绵羊出去觅食。
突然,她又想起张澈那张完美的俊颜,内心莫名的感到紧张。
「杜若琳,你真是一个好色的女人!」她好笑的嘲弄自己,少女怀春的幻想终究不敌飢肠辘辘,站起身,穿上及膝的针织宽洋装,套上短靴,提起笔电,走出家门。
秘密.人文餐馆里头连一个客人都没有,只有一张桌子旁坐着一名女服务生跟金俊元,两人的面前各摆了一台笔电,玩得不亦乐乎。
「金大叔,今天的生意还是一样的差耶!」晓芹是店里唯一的服务生,同时兼顾吧台和厨房的工作,她忙不过来的时候,金俊元会帮忙,只可惜开张这几天,能干的她一个人就绰绰有余了。
「没差啦!老闆很有钱。」金俊元明瞭张澈开这家餐厅根本不是为了赚钱,而是为了接近某人的手段。
不过他不明白的是,以张澈的条件,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?只消勾勾手指,大家都抢着飞扑,又何必迂迴的开餐厅,等待对方靠近呢?
「是吗?这几天老闆的脸都很臭。」晓芹没遇过像张澈这样的老闆,当初她来应徵的时候,只抱着小小的希望,没想到老闆给的薪水超优渥,而且上班时间也很弹性,如果她赶着上课的话,就直接关上店门,搞得好像她才是老闆。
不追求食物美味,也不执着生意兴隆,这家餐厅变成了她唸书、练习调饮跟厨艺的地方,工作环境极佳,惬意得不得了。
「张澈的脸哪时候和善过了?他是标准的面恶心善。」金俊元哈哈大笑。
「金大叔,你的中文造诣还真是好得超出我的想像。」晓芹不可思议的盯着他那张正统的韩国人脸孔。
「当然,我从张澈十岁那年就认识他,当然要好好的学习中文罗!」金俊元很骄傲,为了成为优秀的经纪人,他可是精通各国语言呢!
「十岁?」晓芹啧啧称奇,眼角余光瞄到门口似乎有人影,立刻雀跃的跳起来,主动上前打开门。「欢迎光临,快请进。」
「呃……谢谢。」杜若琳抱着笔电走进餐厅,在落地窗旁的角落位置坐下。
虽然没有其他客人,但是她喜欢这里简单洁净的装潢,天花板的艺术水晶灯照耀出微黄的光线,深咖啡色的木桌和米色同款座椅给人很舒适的感受。
她尤其喜欢看着行人走来走去,平常写作的时候也有中途发呆的习惯,这家餐厅给了她十分贴近的舒服感,她想,以后应该会经常光顾这里。
「小姐,这是我们的功能表。」晓芹笑吟吟的说,递上菜单跟一壶柠檬水。「需要点餐的时候,可以叫我喔!」
「那个……」杜若琳从口袋里掏出餐券,「请问一下,这是否有使用范围?」
「这是什么?」晓芹接过那迭餐券,露出迷惘的神情。「你是不是弄错了?我们店里目前没有……」
金俊元跑过来,用屁股把她撞到一旁。
「小姐,你好,这本餐券适用全餐厅,没有任何限制,请你慢慢的看菜单。」
终于来了!他的眼瞳熠熠生辉,随即将不明所以的晓芹带到吧台里。
「金大叔,店里什么时候有出餐券?」晓芹不解的问。
「你差点露馅了。」金俊元笑得很诡异,「我告诉你,拥有这本餐券的人可是老闆很重要的贵宾,你要好好的款待,以后只要这位小姐来,记得都要用心服务,知道吗?」
「欸?难不成是老闆的……」晓芹的手指在胸前比划出一个爱心。
「真是聪明!老闆可是千里迢迢从韩国飞来台湾寻找真爱,你得想尽办法留住这位贵宾,让她爱上这里,以后才会常来。」
晓芹天生没什么浪漫细胞,只能傻傻的颔首,表示瞭解,看着金俊元开怀的冲上楼,准备将这个大好消息告诉老闆,突然觉得自己的责任好重大。
如果杜若琳懂得张澈的心,就会知道要当个真正的偷窥狂,还得跟他多学习才行。
她从自家阳台上关注的是秘密.人文餐馆的门面,却没发现餐厅二楼的阳台上也有个男人时时刻刻的注意着她。
从几天前被她关在门外之后,他的心情一直很差,反覆思索着,自己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差错?是他出现得太突兀?还是她不喜欢他送的点心?她突然关上门,让他有种被拒绝的失落感。
当年她遗落的手机,他一直都带在身边。
老实说,他从来没见过哪个女人比她更鲁莽,刚开始他无意强佔她的手机,是手机没电关机,后来他替手机充足了电,开机之后,却发现自己再也不愿物归原主了。
看得出来她很喜欢自拍,相簿里全是她的照片,各种俏丽的表情都很吸引人,她甚至将私人部落格和私人信箱的密码都记录在手机里,这其实是一件很危险的事,却也表示她一定很健忘,才会有这样的举动。
刚开始吸引他注意的是储存在记忆体里的MP3,音乐名称是他演奏过的曲目,播放之后,才发现那根本是他演奏的版本,是否表示她也是他的粉丝?
但是她没有认出他,就算他戴着墨镜,如果真心喜欢一个人,她不可能认不出来……当时,或许是因为这点小小的幼稚负气心态,他找到了她的部落格,发现她的职业,还有她的心情日记。
然后他发现自己爱上了她文字的魔力,看着她的照片,突然觉得她可爱无比,一天又一天,对她越来越在意,堆积出想见她的强大力量。
现在,杜若琳就在楼下,金大叔通知他之后,便拿着雨伞,开心的跑出去熘跶,大概是想将空间留给他们。
对,他很紧张,却不想错失这个机会,内心的挣扎让他有些慌,直到晓芹用电话告诉他要去上课了,他只好让她先走,亲自顾店。
从楼上走下来,他从她身边经过,也不见她抬起头,似乎是沉浸在创作的世界里,完全不受撼动。
由衷感谢楼主辛苦无私的分享
我想我是一天也不能离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