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县一名三十多岁的钟姓男子,两年前与妻子不和,求欢被拒,竟然性侵九岁继女洩慾,钟妻虽然半夜起床目睹,却因经济无法独立隐忍一年多,期间女儿再遭性侵两次,最后因女儿做噩梦会喊:「不要啦!」决定报桉。
检方起诉指出,钟妻前次婚姻生有一女,再婚嫁给钟男并生有儿女,不过自二○○八年起,夫妻感情开始不睦,钟男屡次求欢被拒,眼看就读小学四年级,时年九岁的继女身材开始发育,竟然决定对继女下手。 钟男趁深夜全家入睡,闯入继女的房间,威胁继女说:「不能跟妈妈说我来找你!」接着不顾继女惊吓、拒绝,强行脱去她衣裤,继女虽哭喊:「爸爸不要,不要,好痛好痛!」试图推开钟男,但仍惨遭毒手,继女只能紧咬毛巾,手抓被子来面对兽行。
而该情景也被半夜起床的钟妻目睹。但钟妻由于经济无法独立,儿女皆年幼,也不知道要向谁求助,而选择隐忍。隔年,钟男再趁深夜,不顾继女反抗说:「爸爸不要压我!」性侵两次。
今年四月,钟妻带继女离家,投宿王姓朋友住处,发现女儿身心受创严重,半夜做噩梦会喊:「不要啦、不要啦!」且睡觉时若发现有人接近,会惊醒说:「看到鬼喔!」钟妻决定向警方报桉。钟男到桉一度坦承兽行,之后却说只是穿着内裤压住继女玩游戏,又指继女常说谎,且钟妻恨他而诬陷。
但是检方考量继女、钟妻指证历历,继女的处女膜也有多处旧伤,认定钟男毫无悔意,依最轻本刑七年以上、对未满十四岁幼童强制性交罪起诉这名兽父,并请求法官从重量刑。而钟妻因为不是共犯,所以未被追究刑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