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火光下,冷凤的秀发上滴着水珠,湿透的衣服里边的红抹胸若隐若现,再加上她清丽娟秀的脸蛋和娇媚而含羞的神情,看得楚江南直发愣。
向冷凤细望了几眼,见她神态娇羞、双颊晕红,正值妙龄,却又容色清丽、气度高雅,当真比画里走下来的还要好看,竟会有如此明珠美玉般俊极无俦的人品,实在是不得不让人感叹冷别情虽然长相不咋滴,但是生个女儿却很标致。
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大美女啊!算起来她也不过二十出头,成熟的肌肤和身体,已经是熟透了的果子了。
楚江南看冷凤,冷凤也偷偷看着他,苏沁雪察觉有异,伸手在前者腰间不轻不重地拧了一记。
湿湿的衣服贴在身上自然不舒服,楚江南似乎看出了冷凤的别扭,便说道:“冷姑娘,你把湿衣服脱下来,我给你烤烤。”
“这……不,不,不……不用了……”
冷凤下意识地一捂胸脯,俏脸绯红,而听冷凤吐语如珠,声音又是柔和又是清脆,动听之极,“谢谢公子好意……”
她虽然是江湖儿女,但是在一个男人面前,怎么能脱外衣呢?自己里面只穿着贴身的抹胸跟亵裤啊!他一个大男人怎么能对一个女子如此语出孟浪,何况他娘子还在身旁,哎呀……不管他娘子在不在,都不行……
楚江南连忙摆手示意,然后背过身去,笑道:“冷姑娘不要误会,内人有带换洗的衣衫,若是姑娘不嫌弃,可以先换上,等烘干了你的衣服后再换回来。”
原来是这么想歪了,想到这里,冷凤俏脸“唰”的红透了,她将衣裙褪下,换上苏沁雪的干净衣裳,见楚江南始终被对着她,冷凤心里终于放下心来,她换完了衣服之后,对他说道:“楚……楚公子,好……好了……”
楚江南转身一看,见冷凤穿着苏沁雪的衣裙,素面朝天、身形苗条,长发披于背心,用一根粉红色的丝带轻轻挽住,一袭白衣,火光一映更是粲然生辉,只觉她身后似有烟霞轻拢,当真非尘世中人,待她转过身来,才见她方当韶龄,不过双十年纪,肌肤胜雪,娇美无匹,容色绝丽,不可逼视。
冷凤双目犹似一泓清水,顾盼之际,自有一番清雅高华的气质,让人为之所摄、自惭形秽、不敢亵渎。但那冷傲灵动中颇有勾魂摄魄之态,又让人不能不魂牵蒙绕。
佳人身形妙曼,容颜明艳无方,楚江南不由眼前一亮。
雨一直下,气氛不算……差点顺手把张宇的歌词给打出来了,气氛相当融洽。
下雨天,野外有地方避雨,而且还有干粮充饥,应该是别无所求了。
三人围坐在火堆边,有说有笑,当然其实是楚江南说,苏沁雪和冷凤笑,他刚讲完了一个冷笑话,现在正讲倩女幽魂呢!身在荒山古庙,不讲这个太对不起身处的环境了。
“按说,一个故事一般都会有一个好的开头,但本文却不是这样,至少对于宁采臣来说,完全不好。时间,深夜时分;地点,荒庙里;人物,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,虽然长得是玉树临风,但却极为潦倒。”
“宁采臣,他本来是打算进京城赶考去的,说起来,他的家境倒不算好,父亲早亡,家中仅有一个老母在世,所幸祖上还有些产业,勉强支持着让宁采臣读完书,准备进京赶考。”
“他在书院中倒也勤奋好学,只是在进京的路上却结交了一些不三不四的考生,那些考生家境比起宁采臣当然要强的多,说是赶考,其实倒不如说是享受,花起钱来更是大手大脚,宁采臣虽然家境较差,但也不能显得太抠门,在让人家请了几顿之后,便也回请人家。”
“说到请几顿,当然不可能只是吃喝,有的考生就请大家喝起了花酒,宁采臣家境虽然不强,但一被人家请喝花酒,几次之后,竟也欲罢不能,更恋上了一位叫晓红的妓女。原因无他,只因为他的第一次便是给了晓红。”
“宁采臣动了情,可是别的考生却都知道,再怎么玩也好,却不能耽误了进京赶考,半路上停留几天还可以,要长住下去,却是不可能了。”
“偏偏这个宁采臣却是个情痴,虽然知道要走,却更想赎出晓红来,但此时其它考生已经上路,当然,他也不好意思说借别人的钱,苦于无办法之际,便想到了赌。结果这一赌,把仅余的银子也输了个精光,不但店家把他赶了出来,就连晓红对他都变了脸色。”
“经此变故,宁采臣除了感慨世态炎凉外,还能做什么呢?他心中当然有着诸多的不满,但也不能不去进京赶考呀,而在天色黑下来之后,也不能不找休息地方,不过他的运气并不好,因为今晚他只能在一间荒庙借宿了。但这也是他的幸运,毕竟有地方借宿,好过没有地方,而如果他不是来到这里,那么后面的故事也就不会展开了……”
本来这种荒山野岭,暴雨古庙,孤男寡女,瓜田李下,乃是最佳天雷勾地火的失身场所,但是在这种鬼天气里,赶路的人,如果还不肯找个地方躲它一躲的话,这个人下是傻子,就二正是神经病这一来,骑田岭侧歪在路边的那一座荒芜多年,破旧下堪的小山神庙,平常的时候,虽然行人不层一顾,不肯在那里面歇息,现在,却变成了躲雨最好的地方,下一会儿,就挤满了各色各样的人。
偏巧今天的行人,似乎特别多,山神庙里,凡是能坐和不漏的地方,全都让人给占满了,躲雨的人,还陆续不断地从外面钻了进来,因此,他们就只好选那雨漏得小一点的地方,站在那儿等雨停了。
“就在宁采臣疲乏欲睡之时,却听一声大喝传来:“呔,快快醒来。”
这声大喝如同一个晴天霹雳一般,吓得宁采臣浑身一抖,疲倦和睡意,愣是收了回去。
“无知小辈,兰若寺是什么地方,岂能让你的在此过夜。”
随着声音,一个身形高大的道人出现了。
月光下,只见这道人长了络腮胡子,背后还背有一把大剑,样子看来很凶。
宁采臣当然不会傻到和这个道人争执,因为他看到这道人不光样子难看,还有一把大剑,一看就不是个好惹的主,当下只是缓缓站起身来,小声说:“你倒不说差点吓死我了。”
“你说什么?”
那道人一声大叫,这才端详起宁采臣来,笑着说:“原来还是个小白脸,好了,你还是走吧!”
“什么?道长,你让我走?你看这里方圆数里都没有人家,远处还有野狼的叫声,你这不是让我去喂狼吗?道长,你看你天庭饱满,地阁方圆,一看就是个好人的,你绝对不会让我去死的,对不对,你看,我这么可怜的一个人,你不会让我死的。”
宁采臣苦苦哀求。
“好了,谁让你去死了,我告诉你,在这里向东三里,有个树林,旁边还有条小河,你去把这野兔洗净了拿回来。”
那大胡子道人凑近了宁采臣,瓮声瓮气的说:“我负责生火,到时候我们烤着吃。”
“我知道了,我马上就回来。”
宁采臣说着,连忙远离大胡子道人,接过他递来的野兔,向着树林而去。
“对了,千万不要停留太长时间,尤其是东北方,有狼的。”
大胡子道人声音又响了起来,但宁采臣已经走远了,没有听到。……
避雨的人多了,听楚江南讲故事的人自然也就越来越多,而且他们听不听故事倒是其次,关键是这些人的眼睛,时不时落在苏沁雪和冷凤两女身上,惹得楚邪少相当不快,可是大家都是来这里避雨的,他也没有霸道到喝退众人的地方,只要他们不动手动脚,楚江南决定将心比心,想想自己也的视线也在庙里几个小媳妇的胸脯股腚子上扫来扫去,指责别人似乎也不是那么理直气壮。
就在这时,大家眼睛忽然一亮,看到一位十二三岁的小男孩,从庙门外连跑带跳地蹦了进来。
这男孩的样子非常打眼,面孔圆圆地,像一颗玉凋的苹果,该红的地方红,该白的地方白,眼睛黑白分明,神光十足,露出来皆手脚皮肉,就像是瑶池玉燕般的娇嫩,丰润圆滑,白里泛红,那一份俊美,就是玉皇大帚座前的金童下凡,也下见得比得过他,端的是人见人爱,使得人打心坎儿里面就欢喜上了,怪不得他们会感到眼前彷佛突然亮了一些一样。
可是,小孩虽长得这么可爱,那一身衣服,却实在不敢恭维,破破烂烂的,少说也有七八十来个补钉,分明是一个出身贫寒的苦孩子,但是穷人家的孩子,又怎么能长得这么俊美白嫩呢?这可就叫人透着不解了。
还有一点突出的地方,就是这个小孩手里,还抱着一只长得又肥又大的大公鸡,溷身羽毛,油光滑亮,全部都是金黄颜色,只是尾巴长得出奇,与普通的公鸡,不大一样,而且,它蹲在小孩的怀里,安祥沉静,也与一般奸动成性的公鸡不同,如果说不是鸡吧,大家却又说不出它究竟是个甚么来。
由于这些因素,山神庙里,虽然已经没有甚亮躲雨的好地方,那些先来的人,却下由自主地闪向一边,将自己占的地方,让出一角来给他休息。
小孩非常懂礼,一见大家给他让坐,连忙点道:“谢谢各位大叔!”
然后抱着公鸡,坐了下来,转头向庙里外望去,像还在等甚么人似的。
楚江南看着小孩,眼中闪过一道精芒,嘴角勾起一抹耐人寻味的笑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