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北的天就是这样,才刚刚过了十月份,就已经开始天寒地冻,强劲的北风比刀子还狠,冻的黑漆漆的土地比铁都还要硬。
每年到了这个时候,东北人就开始了他们一年一度的猫冬,肥的几乎快要出油的黑土地给了他们一年的好收成,即便整个冬天,就像是躲在树洞里的熊瞎子一样什么都不干,也绝对不用担心吃饭的问题。
这是一个难得的晴天,苏志军坐在自家院子的水泥地上,将一捆捆早已晒干的豆杆和玉米秸抱进紧挨着院门口的柴房,尽管家里已经通上了从俄罗斯过来的天然气,但是,生于六十年代的他,还是更喜欢用这些天然柴禾烧的大炕。
在他的印象里,冬天与火炕的组合,绝对和电视里广告中说的下雨天和巧克力那样密不可分,在他看来,若是冬天里,不能躺在自家烧的热烘烘烫屁股的大炕上睡觉,那绝对是比世界末日更可怕的事情。
“爸,别忙了,先吃个苹果吧。”
清甜的声音在他身边响起,抬眼望去,一个娇小倩丽的身影,不知何时已经来到了身前。
那是他的儿媳舒婷,身材虽然不高,哪怕穿着高跟鞋,也绝对超不过一米六,但是,那小巧玲珑的身体,却是前凸后翘,玲珑有致,一如春日池边的扶柳,婀娜到了笔墨难以形容的地步。
今天的她,上身穿了一件胸口带有团花的白衬衫,下面配着红底黑格的雪尼短裙,纤和有度,曲线玲珑的一双美腿,紧紧的包裹在浅肉色的打底裤内,随着裙底巨大的开叉,不断的刺激着苏志军的视觉神经。
她长着一张相当清甜可爱的娃娃脸,笑起来的时候,脸上会不自觉的出现两颗相当可爱的酒窝,长及腰际的秀发,梳成了利落的单马尾,在阳光的照耀下,散发着健康的油亮光芒。
苏志军看的有些心旌摇荡,心里不自觉的想起了自己当年战友秀才说过的一句话,身体高的女人,适合玉体横陈在床,而身体矮小的女人,则适合抱在膝头把玩。
想到当年战友的这些带颜色的笑话,苏志军的心头,不由得有些发热,自己的老婆,已经死了快三年了,在这三年里,他的欲望,便如被挡在大闸后面的洪水,哪怕只是看到电视上一些稍微过分的镜头,都有一种汹涌澎湃的架势。
用力的摇了摇头,极力的压抑住心里的念头,苏志军重重的叹了口气,伸手接过了舒婷递过来的苹果。
由于经常做保养的关系,又没有干过什么力气活的缘故,她的手又细又白,透过白嫩如玉的肌肤,可以清楚的看到隐藏在下面的浅蓝色血管。
这样的女人美则美矣,但是说实话,却并非是苏志军心中最佳的儿媳人选,农村人讲究能生,找女人,一定要找屁股大,奶子圆的,最重要的一点,个头一定要高,只有这样,后代才不会长成三寸丁。
最重要的,这女人还不是东北人,而是来自于江南的水乡,千里迢迢来到这穷山恶水的地方,她真的能够适应的了这里的生活吗?
这里是大兴安岭和长白山的交汇处,肥的流油的黑土地,都集中在较为平缓的山坡上,不远处便是遥远的原始森林,由于人迹罕至的关系,村里的人很少,也使得土地资源显得空前的充裕。
苏家可是这村里出了名的首富,经过多年来的自由开垦,苏志军名下的土地,已经超过了三百亩,每年光是种玉米的收入,就在百万元左右,先富起来的他,家里盖起了二层小楼,而手里多余的钱,都交给了自己在县城的妹夫,开了一支运输队,专门跑工业运输。
儿子大学毕业后,因为不想回家务农,曾经在北京工作了三年,在这三年的时间里,他背着当时还没有去世的妻子和舒婷领了证。
北京足够发达,却并非所有人的立足之地,儿子儿媳两个,看上去收入挺不错,可是,就算他们不吃不喝,工资加起来,也都买不起一平米的房子。
最终,儿子因为压力大,工作累的原因得了胃病,正是这场大病,让他看到了自己在北京的前途黯澹,出院后,直接就带着自己的老婆回到了这块养育了他二十多年的故土。
他始终都是个事业心很强的孩子,才一回到家,立刻就去了县城找他舅舅,两人一拍即合,随即他便留在了车队,帮忙开拓新的业务,半年时间下来,车队搞得红红火火。
若说唯一的遗憾,那就是苦了儿媳舒婷了,她在北京的时候,据说是搞什么HR的,这种高端的东西,除了在北京那种老苏觉得变态到不能再变态的地儿,他还真不知道在这块黑土地上还有哪里用的上。
既然以前的工作经验都没什么用,她也便只好赋闲在家了,好在苏家家大业大,并不缺她那一双筷子,车队那边的条件苦,儿子不忍心她跟着自己受苦,索性就把她留在了老苏的身边,还能够顺便帮忙照顾老苏,绝对是一举两得的好事。
“爸——吃水果啦。”
眼见老苏沉默不语,舒婷索性撒娇般的拉起了长声,雪白的小手,不依的拉住了他粗糙的大手,相当有节奏的摇摆了起来。
这丫头,尽管都已经嫁了人,可是性子,却还是和当闺女时一样的天真可爱,最喜欢的就是在他跟前撒娇。
“好,好,吃水果。”
舒婷撒娇的声音,让老苏从以前的回忆里回过了神,笑着接过她递给自己的苹果,重重的咬了一口。
“爸,天眼看着就要换季了,多吃水果,才不会上火哦。”
舒婷笑的特别好看,可爱的鹅蛋脸雪白细腻,配上一对相当可爱的笑涡,纵然生了一副铁石心肠,怕也是要不知不觉的沉醉其中。
因为天气已经转冷的原因,常年生活在南方的舒婷,已经换上了白色的高领羊毛衫,外面配着一身粉红色雪花呢的茧式风衣。
可是,因为女孩子爱美的关系,舒婷的下面,只穿了一件黑色透明的连裤袜,透过薄薄的黑丝,雪白而又不失玲珑曲线的美腿清晰可见。
在连裤袜的外面,舒婷穿了一件米黄色带有黑色斑点的套裙,整体的看起来,虽然服装的样式简单,却完美的将她那端庄优雅又不失俏皮可爱的气质,体现到了淋漓尽致的地步。
看着好似小精灵般的舒婷,苏志军不由得一阵心旌摇动。
东北是一块养人的地方,只要你够勤劳,够强壮,老天爷馈赠的资源,足够让人生活富足,衣食无忧。
但是,在衣食无忧的同时,最困扰苏志军的事情,恐怕就是屋里头的那点事了。
老婆到现在,已经死了快三年了,这三年独自一人生活的孤寂与困苦,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知道。
现在的他,依旧撞得像是一头健壮的公牛,一米九高的个子,配上浑身比生铁都还要坚硬的肌肉,就算是大小伙子,比起立起来都不是个。
这样强壮的身体,却偏偏少了女人的滋润,其中的难熬之处,自然是可想而知的。
也正是因为如此,现在的苏志军,就像是一头犯了群(地方话:指到了交配季节)的公牛,只要是女人,不管好看赖看,不血红着眼狠狠的盯上一会决不罢休。
为了不让自己的下面惹事,苏志军尽力的想着找些事情,用来消磨自己身上多余的精力,种地,下套打野物,打牌,下棋,甚至于最近,还学会了上电脑和自己以前的战友QQ聊天,以及在网上用QQ游戏下象棋。
虽然白天的生活的确让琐事占满了,可是一到晚上,他的心头,依旧像是烧着一团火,从晚上上床,到第二天早上醒来,那条巨大的马屌,始终都是硬邦邦的。
苏志军绝对相信,自己的那话就是马屌,因为他曾经做过真实的比较。
当年还在部队里的时候,因为身手和枪法好,他曾经给领导当过警卫员。
那时候军队的条件还不怎么好,团级以下的干部,基本上都没有配车,而是以马代步,作为团长的亲信,伺候马的活,就落在了他苏志军的头上。
因为经常被人嘲笑长了一条马屌,苏志军在一天夜里,索性的就把自己身上的那条长长的东西,和首长的那匹桃花马做了一次比较。
比较的结果,就是他那玩意,甚至于比马屌还要长出一根手指指节来,不止是长度,就连那大如鸭蛋的龟头,也都和马屌的粗细近乎一样。
“爸,你慢点吃。”
苏志军被舒婷柔腻的声音从以前的记忆中唤醒,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,三口两口的就把手中的苹果吃了个干净。
“爸,人家可是亲自下厨,做了我们四川的美食毛血旺呢,来尝尝人家的手艺如何吧。”
舒婷笑着拉起苏志军的大手,欢快的就像是一只飞翔在天空的小鸟,连蹦带跳的去了餐厅。